编辑同志:我丈夫驾驶电动车去朋友家玩,不慎摔倒受伤。为转移损失,我丈夫向公司撒谎,称其伤害发生在下班回家途中,要求给予工伤赔偿。于是,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了5万余元。随后,有人举报。近日,我丈夫被刑事拘留。请问我丈夫构成犯罪吗?
读者:郭艳姿
郭艳姿读者: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你丈夫隐瞒自己不慎摔伤的真相,虚构“下班回家途中受伤”的假象,使公司基于错误认识认可其谎言,进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作出赔偿,该行为明显与诈骗罪的特征相吻合。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巨大’。”所以,你丈夫依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
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廖春梅、颜东岳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