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担当、创新举措,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院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服务、加强宣传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宽严相济平等保护非公企业发展,坚决打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办理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涉企犯罪案件,支持促进民营企业依法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今年以来,该院对两名涉罪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向法院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该院严格法律监督,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针对涉企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管理或行业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多发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总结梳理和分析研判,制发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检察建议,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搭建沟通宣传平台,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举报、控告,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处理,将“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报刊、 “两微一端”等形式,推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办案成果,释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积极信号,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创新创业的自信心。
(通讯员 黄昌华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