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3月16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掘古墓案,被告人陈某兵等祖孙三代5人同堂受审。
2020年6月份,陈某兵与其父亲李某海两人事先踩点,后与外祖母陈某娥三人来到太湖县某水库附近山中,暴力挖掘一疑似为清至民国时期的古墓葬。同年7月,陈某兵与父亲李某海、母亲陈某霞三人踩点,随后祖孙5人驾车至桐城市大关镇某水库西南侧山中,暴力挖掘古墓,并盗走该古墓两块刻有“乾隆”字样墓碑。经鉴定,该疑似古墓葬为清代古墓葬,两块刻有“乾隆”字样墓碑为“三级文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兵、陈某娥等5人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其中陈某霞属于从犯,建议对陈某兵、陈某娥、李某海、陈某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建议对陈某霞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对5名被告人建议判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5小时,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通讯员 严娅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