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在全国开展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活动之际,池州市石台县公证处积极履行“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2021年3月10日下午,陶女士满脸愁容地来到石台县公证处,咨询遗产继承问题。陶女士的父亲早年去世,在石台县城内遗留一处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共有5人,其中姐妹4人和母亲1人。经全部继承人商议,同意此房产由陶女士一人继承,其余继承人均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可是,除陶女士一人居住在石台县内,其余继承人均居住在合肥市庐江县乡下。据陶女士告知,其母亲80高龄,晕车及行动不便不能坐车,其他继承人也因工作原因没有时间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想请求公证处派员庐江县去其母亲家中办理公证。了解情况后,公证处对陶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考虑到陶女士母亲的特殊情况,公证处当即决定为其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免费的上门办证服务。
3月21日早上7点,公证员冯汉武和公证员助理桂锋两人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舟车劳顿赶到200多公里外合肥市庐江县陶女士老母亲的家中为其办理公证。公证员先向老人及其子女作了公证法律宣传、告知其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权利和义务,待其明确表示知晓后,再现场为她们办理了相关公证。
今年以来,石台县公证处采取上门办证、申请法援减免费用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拓宽公证法律服务渠道。服务上门,零距离办证,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确保了公证业务的质量,同时也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真正做到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通讯员 朱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