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深入推进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干预,芜湖市镜湖区司法局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心”生。
设立特殊人群的帮扶“点”。镜湖区司法局与芜湖心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合作,引入专业力量为特殊人群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同时,挂牌成立了芜湖心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镜湖区司法局分中心,设立特殊人群的帮扶“点”。
架起个体咨询的交流“线”。将每周三固定为“个体心理咨询日”,对需要进行心理矫治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区司法局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一对一定期帮扶,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克服不良心理,重新定位,融入社会。
铺开团体咨询的覆盖“面”。每月定期开展团体心理咨询,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症状自评量表SCL90》对新入矫及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业心理测评。区司法局利用“新老结合”的方式,确保心理筛查“不漏一人”。测评结果将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矫正、制定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截至目前,区司法局已开展集体心理教育咨询14场次479人次,个体心理辅导76人次,受到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广泛欢迎。
(通讯员 张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