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员工李某从非法渠道购买医院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等向公司请假,骗取病假工资、社保费、公积金等共计近6万元。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读者:饶丽丽
饶丽丽读者: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一方面,李某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之目的。另一方面,李某已经实施诈骗行为,李某从非法渠道购买医院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等,使公司认可李某的谎言,并基于相关规定向李某支付工资,缴纳社保费、公积金等。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巨大’。”李某的涉案金额近6万,属“数额巨大”,决定了李某难逃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