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休宁县司法局万安司法所自开展“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三个靠前”举措,切实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治宣传教育靠前,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以“法治宣传助春耕活动”为契机,深入田间地头,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标本兼治的作用。3月中旬以来,深入机关、企业、村居、田间地头,以上法治课、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400余人次。
人民调解工作靠前,增强筑牢防线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群众问题中便捷合法、经济高效、修复感情等独特作用,让“调解为先、遇事找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将疑难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3月31日,辖区陈某某等4人与村民胡某某,因春耕田沟排水发生纠纷,司法所接到报告后,及时统筹协调镇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经过4次于情于理于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法律服务工作靠前、增强为民宗旨意识。积极推进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大力宣传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吸纳政府律师、网格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政法干警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村书记微信群,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办理等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大力宣传《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潜阜村村民吴某某给老板做帮工工作中右腿致伤,通过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吴某某多次找老板黄某,黄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赔偿,其在孤立无援之时,司法所主动了解案情、积极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最终获得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今年共收到群众法律援助申请5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
(通讯员 程正进 汪艺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