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在肥西县就有一农民因听信民间“偏方”,以为罂粟可以防止鸡、蚕生病,私自种植。综合考虑案情后,3月30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来到该村村委会,对该起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开展普法,在村民们心中种下了“法治花”。
62岁的张某是肥西县某村村民,因听说用罂粟喂鸡 、喂蚕可以防止病瘟,便在自家菜园种植罂粟苗。2020年5月,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600余株。案发后,张某深刻认识到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铲除罂粟植株。
案件移送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并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因此,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强化对农村群众的普法宣传,承办检察官前往该村,现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且以案释法,向在场群众详细说明了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大家以案为戒,不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现场群众纷纷表示,罂粟花虽然好看,终是“毒之花”,一定不会私自种植。
检察官还就农村基层多发的非法集资、保健品诈骗、电信诈骗等案件进行法治宣讲,向大家详细阐述了相关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犯罪特点,提醒基层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丁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