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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退货退款赔十倍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4-09 10:44:34

编辑同志:刘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了6瓶法国红葡萄酒。买回家后才发现全是外文的标签,经妻子提醒,刘先生上网查询,发现法律有规定,进口食品必须张贴中文标示。于是,刘先生与卖酒的公司协商退回所买的酒。这家公司以该酒符合食品安全为由,拒绝退货。请问该公司说法合理吗?

读者:廖文凯

廖文凯读者:《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关于赔偿问题,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赔偿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由江苏连云港市新区法院法官李德勇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