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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安全 公司也无权私设减速带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4-14 15:54:17

编辑同志:一家公司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公路两边设置10厘米高的减速带,且在路旁设有减速慢行警示标志。我晚上骑摩托车回家时,撞上减速带导致受伤,面对我索要赔偿,该公司以其目的在于保障员工进出安全,且事故缘于我没有注意环境变化为由拒绝。请问该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何小英

何小英读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指出:“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尽管该公司的目的在于保障员工出入安全,但由于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且所设置障碍客观上造成了原有环境改变,影响交通畅通,决定了其行为也在禁止之列。另据相关规定,设置减速带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该公司所设减速带明显超标,甚至已经成为路障。因此该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必须向你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