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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在酒店休息时猝死应视为工伤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4-21 10:44:19

编辑同志:我丈夫受公司指派出差期间,于晚上休息时不幸猝死,我曾多次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却遭拒,理由是休息期间猝死不属于工伤。请问该理由成立吗?

读者:陈庆娟

陈庆娟读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本案情形来看,一方面,你丈夫是在受公司指派出差期间猝死,即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另一方面,基于员工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具有特殊性,决定了对员工相关时间和空间的考量,不能局限于生产、经营期间,而是应包括其从事与职责有关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鉴于你丈夫入住酒店,是出于公司工作的需要,不仅属于“工作时间”的延伸,也是因工外出的组成部分,决定了应当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猝死,视为工伤,公司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颜东岳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