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5月7日下午,铜陵铜官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一起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次会议由民事审判二庭和经开区法庭的四位法官参加,案涉被告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李某等原告出售房屋,在该院执行的其他案件中涉案房屋已被多轮查封,并经异议程序处理,现李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认为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充分了解案情后,法官们围绕如何认定合同效力的问题进行讨论,大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系列纠纷案件深入研讨,最终一致认为,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角度考虑,对本案合同效力认定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在庭审中变更诉求,不能仅认定合同有效与否还要考虑案件能否准确执行。
会后,法官们表示要重视经验总结,突出审判指导。定期对法官会议讨论过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强化后续整理分析,及时提炼相应的裁判规则,还要通过对典型个案研讨的积累,形成相应的类案规则,供审判业务参考。
(通讯员 陈坦文 张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