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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三举措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5-13 16:48:15

法治安徽网讯 为做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上级部署,4月底至5月上旬,阜阳市组织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市政府规章、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确保清理质量,市、县级政府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司法厅文件要求,明确清理责任主体、清理范围、清理标准。二是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确定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明确专人具体落实,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清理工作。三是严把清理质量关。各地各部门严格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制定、实施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了应清尽清。本次共梳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市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01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1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9件;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119件、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经梳理分析,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予修订或废止,分别是:拟修订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拟废止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拟修订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县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对所涉文件有关单位和地方将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修订、废止任务。

(张琼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