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感谢所长,给了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社区矫正对象程某感激不已。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在怀宁县洪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由于没有工作,父母体弱多病,家境较差,遂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该所了解此情即先后五次到开发区协调,于5月1日为程某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这是该所发挥司法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
5月10日,记者从怀宁县司法局获悉,该所除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外,还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培训等资讯,帮助落实就业,为其解矫后顺利步入正轨铺路。在辖区服刑人员期满时,该所第一时间与服刑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接洽准备,安排专人接回,同时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走出阴影,回归社会,并持续帮扶刑释人员的生活与就业。截至目前,共联系就业培训3次,联系就业8人次,共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12人。
(通讯员 陈红英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