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外省某建筑公司欠我单位工程款300万元,该建筑公司目前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我们了解到该建筑公司的子公司尚有财产可以执行。请问能否追加该子公司为被执行人?
读者:李焕
李焕读者:法律、司法解释目前并没有将被执行人子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其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