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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信息明确 可以登记立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5-20 10:00:59

编辑同志:我通过朋友借给王某20万元,王某至今未还,人也找不到。我想起诉他,但也不知王某的身份证号码,不知法院能否立案?

读者:钟磊

钟磊读者:最高院《关于立案是否要提供被告人身份证信息的答复》中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也作出了与前述内容一致的规定。因此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可依法登记立案。在实际中,如果实在无法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可提供被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与他人相区别的具体明确信息。但如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被告的,经补正后仍不能明确确定的,人民法院只能裁定不予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