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的身份证年龄比档案记录的年龄大一岁。依据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现在我已达到退休年龄,而公司称:根据档案记载,我仍未达到退休年龄。请问职工退休年龄是以身份证为准,还是以职工档案为准?
读者:张守民
张守民读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现在《民法典》对自然人年龄的认定作出了权威的规定。《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因此,用人单位在认定职工年龄时,应当执行《民法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