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每一个破产案件做成精品,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和挽救功能,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诉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破产审判工作为法治前沿阵地,服务好合肥“五高地一示范”工作目标,对标江浙沪,融入长三角。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立足实务,结合集中管辖合肥城区破产案件等工作的实际,不断拓宽司法服务,切实用心、用情、用力着力解决影响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难点、痛点,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法院司法为民办实事的内在动力。
面对面座谈解惑答疑
5月28日上午,“民营企业权益司法保护”座谈会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此次座谈会由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合肥市工商联共同举办,邀请了近20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会。
“我是做拍卖这一行的,拍卖了很多因为破产清算而处置的财产。对企业破产有些了解,深知了解破产相关法律知识对做企业很有帮助。铁路法院作为破产集中管辖的法院,主动作为,主动了解我们民营企业家的司法保护诉求、普及破产重整法律知识真是立足本职、服务企业的务实作为。”座谈会上,安徽一拍卖集团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于破产制度的认识引起很多企业家的共识。
自2020年9月1日起,合肥市辖区内依法应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庐阳区人民法院、蜀山区人民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执转破”案件及相关破产衍生案件,集中至合铁法院管辖。
面对很多企业对“破产”一词的不理解,对“破产制度”的不了解,合铁法院院长杨艺着重介绍了“司法重整机制的法律价值及实践意义”,重点围绕合铁法院集中管辖破产案件的审判职能,了解了民营企业家司法保护诉求,就建立民营企业司法重整工作机制向与会企业家们征求了建议和意见。
手把手培训提质增效
“因为合肥市部分城区内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后,我们边办案边摸索,尤其在破产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人,需要更为明确的工作指引和高效的工作水平。”合铁法院民庭庭长肖统瑞介绍,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该院今年以来,陆续出台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流程指引(试行)》《破产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详细规范了破产程序中,作为管理人的中介机构的选定办法、工作职责以及履职水平的监督机制。
为了能有效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管理人工作水平,发挥合铁法院指导监督作用,在上述这些办法出台后,合铁法院还联合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管理人业务培训会,面向合肥市中级人民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中的60家社会中介机构共计120余人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跨区域破产重整显担当
近日,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安置房正在有序移交,承建的烂尾楼和未开发土地也已经通过引进外来合作公司,重新启动工程项目。
这是合铁法院受理的首例跨行政区划管辖的破产清算案件,也是省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5件关联企业破产案件中的首件。
“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对企业来说是拯救,对当地政府来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对市场来说可以激发活力。”2020年4月8日,亲任该案审判长的杨艺在与宣城市宣州区常委、宣城市高新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许新胜沟通案情时说。
破产重整是本案各方均衡保护的最佳路径,也是解决本案各种矛盾的最佳方案,但案件实际情况使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的过程充满困难。为充分掌握案情、促进重整,合铁法院先后与政府、债权人、重整投资人沟通十多次。 经过两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合铁法院于2020年7月29日裁定批准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破产清算走向了破产重整。
今年1月,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复工,涉案的工程陆续走向正轨。通过破产重整将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由破产清算的4.7%提高到20%,保障了抵押权人在迟延实现债权期间损失的合理公平补偿。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 通讯员 李德友 乔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