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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宣判首例袭警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6-08 09:40:30

法治安徽网讯 6月3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首例袭警案,被告人司某因以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司某因拖欠物业费败诉,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其银行账户被金寨法院冻结。3月4日,司某为此事前往县人民政府上访,在政府门口大声喧哗,肆意辱骂,正在县政府执勤的县公安局江店派出所民警李彬等人多次对其进行劝解,司某拒不听从,并用暴力手段将李彬面部打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司某以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司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通讯员 桂罗娜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