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每天早晚我们小区都有人在跳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往往是早晨达75分贝以上、晚间达60分贝以上,严重影响生活,我们曾数次制止,但他们却置之不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读者:毛晓晓
毛晓晓读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4.1.1条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昼间不得超过50dB(A),夜间不得超过40dB(A)。《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分别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