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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岗位领导 取消强制执行视情况而定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6-22 15:44:45

编辑同志:我担任一家公司的经理、法定代表人时,因公司没有履行判决书所指定的付款义务,法院对公司和我采取了限制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如今我已卸任。请问法院是否取消对我的强制执行措施?读者:黄雯雯

黄雯雯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是指虽不具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特定身份,但能够通过其行为,直接对单位的实际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人,本案中你如果仍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法院可对你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反之,则可申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