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2015年,我和妻子登记结婚,婚后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但是,从今年开始,妻子迷恋上了赌博,对家里的事情不闻不问,而且在外面欠下了巨额赌债,于是我打算起诉离婚。请问离婚时,这笔巨额赌债我是否也应承担?读者:周敏
周敏读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但是,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因此,你妻子的巨额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需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