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旌德县兴隆司法所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介入调解,成功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解决争端,避免了一场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邻里纠纷。
当事人杨某祥与杨某英夫妻、王某牛与刘某莲夫妻均系兴隆镇光荣村人,双方为邻居。2021年2月份,王某牛买了菜秧苗放在自家院墙上忘记栽种,大风将装秧苗的方便袋吹到地上,杨某英刚好从王某家院墙外路过,踩在装秧苗的方便袋上不慎摔倒了,杨某英便开始辱骂。因王某牛有一儿子年纪轻轻因癌症去世,在争吵过程中,杨某英就此事大做文章,扬言王某牛、刘某莲夫妻俩和其去世的儿子年轻时坏事做尽才会遇到此类奇葩事。王某牛与刘某莲“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本就是最让人悲痛的一件事,因此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导致发生轻微肢体冲突,矛盾愈演愈烈。
“我要和他杨某祥一命抵一命!”王某牛非常气愤地来到村委会反映情况,声称如果村委会不出面解决自己就和他同归于尽,村委会考虑到该事件随时可能升级,甚至造成恶性案件,当即就把事情汇报给了兴隆镇司法所。接到汇报后,镇调委会即刻赶到杨某祥家中进行安抚和了解情况。调解员周正友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两水”调解法开展调解。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首先向杨某祥夫妻宣传法律知识,语重心长地从身边案例说起,往往一件小事也能酿成让你们后悔一辈子的大错,并对其辱骂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此时杨某祥夫妻默不作声,自知理亏。经过调解员不懈地努力劝解,从邻里之间本该守望相助,相互照应的情感出发,杨某祥与杨某英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郑重地向王某牛与刘某莲道歉,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有效预防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谢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