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往外省一家工厂工作,不慎在上班时受伤,公司认为我是在为工厂工作时受伤,只能由工厂买单,即使需要担责,尽管工厂所在地的工伤赔偿标准高于公司所在地,也只能按公司所在地的标准计算。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读者:邓娇歆
邓娇歆读者: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指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同时其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你的工伤赔偿应按照工厂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而不能按照公司所在地的“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