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退休后我在小区业委会担任工作,有一名业委会成员和我产生矛盾,在业主群里恶意诋毁我以公谋私,造成业委会工作受阻,使我名誉受损,请问我该怎么维权?读者:金平
金平读者:对方的行为已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并消除影响。《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另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因此,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会依据《民法典》上述规定作出相应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