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9月6日上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现场会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在天长市召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并为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指明了方向。
据了解,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富成效、压实“关键少数”第一责任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高位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在全国率先实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察清单,省级权责事项精简374项,精简率达31%。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压减至192项,为全国最少之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省共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0219项。创新打造政务服务地图,提供7×24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强化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加快推进旅游执法领域和经济发达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147项。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建设,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各级政府部门全覆盖,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滁州市建立合法性审查研究中心。
因时制宜,制度牵引作用充分发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出台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若干意见、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地方政府立法技术规范等,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出台《安徽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建立健全通报、考核、督察、约谈制度,推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目标。
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我省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蒙城县、天长市、黟县3个县(市)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16个市县区、5个省直部门、10个项目被授予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
会议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既是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部署要求,也是全面加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一次全面体检。各地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清醒看待示范创建工作的竞争形势,切实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信心动力,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高位推动、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把握关键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中的“100+4”项指标,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对标抓好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夯基础,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精准发力,不断巩固创建基础、提升创建水平。打造特色出亮点,深入全面梳理法治建设创新亮点,集中政策、集中资源、集中力量谋划打造一批有全省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创建督察两手抓,端正态度接受督察,建立督察工作日报告单制度,及时动态准确掌握督察工作进展情况。挂图作战保成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坚持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综合运用“点评、交办、晾晒、通报、督察”等手段,确保创建工作井然有序、高效推进。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有效凝聚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合力。各地要把示范创建作为当前法治建设的头等要事、重要工程来抓,认真做好所辖县(市、区)的创建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严格督促指导具体负责同志,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层层加码,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打赢打好示范创建工作攻坚战。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