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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大局谋善治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9-10 10:48:14

“以前办事要跑很多个部门,现在实行林长负责制,找林长就行了。”安徽佳烨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敏感慨的正是“林长制”改革带来的便利。7月1日起,全国首部省级林长制法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施行。21条内容,条条有指向,句句有落脚,精准聚焦基层反映的“各级林长所司职责边界不清”“无法可依”“推来推去”等难题,为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指明方向。

作为我省行政立法的纲领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重组以来,我省行政立法工作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规章制度供给。

赋能改革激荡发展活力

2019年,出台全国首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规章,为我省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注入法治“驱动力”;2020年,及时修订修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施行,为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保驾护航……这份“名单”,仍在持续增加。

勇于创新,敢于先行,是近年来我省行政立法工作的主线。现实生活的改革实践在迅速推进,法治领域的各项改革也要有序推进,确保重要改革于法有据。基于这样的共识,近年来,我省制定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促进大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发展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建设数字江淮,发展数字经济、线上经济;修订了《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当下,安徽自贸区建设正深入推进,掀开了我省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崭新篇章。立法与改革相伴而行同频共振,《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制定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为把好立法审查关,省司法厅联合省商务厅分赴三个片区实地调研,组织开展立法论证会、部门协调会,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立法咨询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充分借鉴江苏、浙江、山东等地自贸区条例的先进经验。目前,《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正在审议中,年内有望出台。

关注民情回应民生诉求

这个9月开学季,广大中小学生家长讨论最多的话题莫过于“双减”政策落地。“双减”政策执行得怎么样?是否存在“变味”情形?家长们的这些担心,正是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上半年,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着眼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省司法厅针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安徽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其中,制定《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正是回应民生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条例(草案)》强调对督学的管理,规范督导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达到1146.7万人和91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分别达到18.79%和15.01%,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有所养”离不开立法支撑,制定《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被提上日程。

7月26日起,省司法厅征询公众对《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共10章71条,突出我省养老服务特色和亮点: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及其支出占本地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强调智慧养老服务;注重中医药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养老服务发展协作机制等。

按照立法计划、立法程序的要求,包括《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在内的几部立法项目,都有望在下半年陆续完成,释放法治红利,传递法律温度,彰显“法为民所立”的情怀。

生态优先护航绿色江淮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两山”理念,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制定、修改了多件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

“更新升级”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自去年3月1日施行,为巢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立起一道更为严密的法制屏障。此次修订提高了监管标准、细化了监管措施、严格了监管责任,以期系统提升巢湖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水平。 《条例》创造性地对巢湖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制度,在岸线外延一公里范围内、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及沿岸两侧各两百米范围内,禁止除生态环境之外的一切建设项目,保护和改善巢湖水环境。

本月起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完善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等,健全了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增设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制度规定,有望推动实现全过程防治固体废物污染。

此外,还修改了《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废止了《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多维度、深层次融入立法,构建了更为完备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为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织密了法治保障网。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