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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9-17 10:24:00

制定《合肥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修订《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为民办实事事项…… “清单式”列举,“晾晒式”公开,想知道合肥市政府今年有哪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网上一搜便知。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依据和结果公开,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强化行政决策等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决策程序

今年3月1日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将以往的相关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法制化,为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树立了坐标、划定了红线。

《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事项;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行政决策不应“闭门造车”,而应“开门纳谏”。《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听取各方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应当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意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应当采取民意调查方式听取意见。

为有效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定》指出,涉及到编制重要规划、拟订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制定重大产业政策、调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定价标准等事项,决策承办单位都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当好“法律参谋”提出审查意见

89项赋权事项,1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文件,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人员黄晓静的案头摆满了书,她一项一项对应,一条一条标记,一字一句斟酌,经过几天几夜的“连轴转”,她熬红了双眼,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

今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鲜为人知的是,在《决定》出台之前,有黄晓静这样的合法性审查人员履行“法律参谋”的职责,针对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内部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供省政府决策时参考。

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处就累计办理省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420件,提出意见210余条。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实现应审必审、依法合规。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每一个重大决策事项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认真负责审慎审查,严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印发《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推进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从推进政策互认政策协同、建立审核合作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审核工作程序、分类细化审核标准、强化结果实际运用、加强信息化建设等7个方面开展合作,对标沪苏浙,进一步提高我省依法决策水平。

善用“外脑”充分发挥智囊作用

设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智库,细分为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城市建设和治理、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7个委员会……随着《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智库管理办法》的落地,今后,芜湖市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的“外脑”作用。

合肥市积极构建重大决策咨询大平台,早在2015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采购法律服务制度,配套出台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考核办法、津贴补助试行办法、挂职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实现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动态化、系统化管理,全面保障重大涉法事务处理。

为了规范专家库运行管理制度,《规定》指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健全专家诚信考核和退出机制。专家、专业机构应当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论证意见,并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支持专家、专业机构独立开展论证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专家、专业机构出具倾向性意见。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