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第一期,17个案例围绕一个主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展开;9月2日第二期,结合一起行政处罚案例,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亮点……今年起,池州市党政负责人在“高质量发展局长讲坛”学习时,有了新发现——法治讲座成了“必修课”。
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关键少数”,能否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关乎全面依法治省的成效。近年来,我省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示范作用,争做尊法的“领头雁”、学法的“排头兵”、守法的“实干家”、用法的“践行者”,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考法学法蔚然成风
9月16日,合肥市司法局办公大楼里一处“考场”静悄悄,市直机关3名拟任正(副)县级领导干部正在这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核内容为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据悉,这是今年该市组织的第7批次市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经阅卷,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测试。
《合肥市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暂行办法》实施5年多来,合肥市坚持把市管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必要条件。截至目前,已组织68批次791名领导干部参加测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了新时代下领导干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任前考法规范化,任期考法常态化。宣城市连续7年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学法内容从最初的《宪法》《行政法》,延伸到《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等与党政机关服务对象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形式从线下的法治讲座、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拓展到线上的“扬子讲堂”“每日一法”等。虽然内容、形式都有变化,但“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的初衷一直没有变,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要“通”,对履职涉及的法律法规要“精”,切实当好学法知法、尊法畏法、守法执法、用法依法的表率。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制度,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旁听案件庭审、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不断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七五”普法期间,全省共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法律知识培训3万余人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70万余人次,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全省每年有15万余名公务员在线接受法治教育。
刚性约束倒逼履责
3月19日上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某加油站诉淮南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区政府行政补偿一案,淮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开东作为市政府负责人依法出庭参加了庭审。
该案为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历时较久、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庭审时,刘开东代表市政府充分发表了答辩和质证、辩论意见,积极接受法庭询问。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关于返还征地费用的部分诉请,驳回了其他不合理诉请,这桩历时多年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画上了句号。
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已成为新常态。从去年的66.1%一跃达到今年的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节节攀升,离不开制度的刚性约束。修订后的《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在行政诉讼中“应出尽出”,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关键少数”当担起关键之责,用刚性约束倒逼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是题中之义,又势在必行。2020年2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以下简称《落实指引》)。《落实指引》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应当履行6个方面19项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6个方面21项职责,并对每一项职责“做什么”“怎么做”作出指引,实现责任具体化、实施明晰化。
据统计,去年,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事项的省政府常务会议33次,其中2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议题79项。
年度述法务求实效
“这种形式真不错,很新颖,法治建设,人人有责!”“大大方方‘晒’出来,大家的接受度也会越来越高”……7月23日,安庆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专题述法评议会议召开。16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次上台报告本单位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由部分市领导及有关市直单位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代表等20人组成的评议团进行现场评议。24.1万名网友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观看参与了述法评议,并给予好评。
这是我省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的一个生动缩影。今年4月23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述法主体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采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专题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民主测评表增设法治栏目,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对考核对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填写评价意见。考核组综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情况,发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到位的,纳入考核报告,一并反馈、一并整改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专题述法评议,集中听取部分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开展现场评议,并综合相关情况形成基本评价。基本评价抄送组织部门。
截至目前,我省已基本实现省直部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为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注入新动力。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