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于2021年10月把开了6年的旧轿车卖给了廖先生。当时,我们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约定从轿车交付之日起所有责任全部由廖先生承担,双方应于5天内办理过户手续。我在收到廖先生转过来的车款后,对于过户的事,其称有事,就一直拖着。请问车辆未过户,新车主违章该算谁的?读者:魏扬
魏扬读者:廖先生应当承担车辆违章责任。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虽然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变更、车辆转籍等应当办理异动登记手续,但这仅仅是要求履行行政登记手续,而非民法意义上的交付行为和所有权转移行为。未办理过户登记,只是缺少公示而不产生社会公信力,与车辆所有权转移并没有关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交付”是指物的直接占有的转移,即一方按照法律行为要求将物的直接占有转移给另一方的事实。由此看来,二手机动车买卖,只要卖方将车辆交付给了买方,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而不论是否办理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损失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机动车辆的风险转移采用的是交付主义原则。由于在车辆交付占有后,买受人对机动车已经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车辆的运行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所以,其间发生的事故和违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理当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