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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损失如何计算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阅读量:10000 2022-02-09 14:14:31

编辑同志:2018年2月,我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2019年12月前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我先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共计50万元。但是直到2021年3月,开发商才通知我去办理房屋交接验收手续。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计算延期交房的损失?读者:黄晓明

黄晓明读者: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条款,可以约定自买方应该交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是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房损失按照该逾期期间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