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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 也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阅读量:10000 2022-03-01 14:08:08

编辑同志:出于防盗的目的,葛先生在自家门口右侧的墙上安装一个旋转式摄像头。可是,该摄像头正对着楼道口,无论谁经过他家门口都能被拍得一清二楚。对他这个举措,邻居秦女士不乐意,认为其侵犯了她的隐私。请问葛先生的做法是否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读者:李娥晓

李娥晓读者:一般来说,当事人基于自身安全保障的需要,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或者可视门铃纯属个人私事,他人管不着。可是,当该行为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受到限制,因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虽无窥探之心和侵扰他人生活的故意,但客观上导致相邻方的个人信息、日常活动、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等隐私暴露在摄像头之下,无疑构成对他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的侵扰。

本案中,葛先生所安装的摄像头能够拍到秦女士家进出住宅的信息,已超出了合理的限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