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公司已经把违约金交清了,给你们带来麻烦了……”2月22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采用灵活的执行方式,成功劝说被执行人霍邱某置业公司支付了王某迟延交房违约金。
2016年6月15日,王某与霍邱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然而开发商却未能在约定的交房日交房。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霍邱某置业公司支付王某迟延交房违约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霍邱某置业公司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在电话中阐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面临的后果。经过数次劝说后,该公司逐渐消除了对抗心理,对公司的延期交房问题向业主王某进行了道歉。
2月22日,该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将该案案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该案也随之执行完毕。(刘帅 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