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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因交通事故受损 要求赔偿贬值损失无法律依据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阅读量:10000 2022-03-02 14:29:41

编辑同志:我刚买的车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身严重受损后,尽管保险公司理赔了全部修理费用,车外观已恢复原状,但如果作为二手车销售,基于发生过事故而不得不面临贬值。请问我能否要求赔偿贬值损失?读者:郭秀兰

郭秀兰读者:你不能要求赔偿贬值损失。《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很明显,其中并没有包括车辆贬值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指出:“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