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厕所,大民生”。近年来,马鞍山市深化“公厕革命”,对主城区公共厕所全面进行新建和改建,通过5年的持续投入,共完成新建改建公厕188座,其中二类以上公厕91座,净增72座,大大提升了公共厕所的品质和环境。”3月2日上午,马鞍山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马鞍山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为从制度层面保障促进公厕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马鞍山市加快推进公厕建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制定了《马鞍山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市政公厕、共享公厕实行免费开放,提倡其他公厕免费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超市、商业服务窗口、宾馆饭店等单位将内部厕所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夜间使用频次较高的市政公厕原则上24小时开放,其他市政公厕按规定时间开放。社会公厕、旅游公厕应当在经营、服务时间内开放。共享公厕应当在服务协议约定时间内开放。公厕导向牌应当规范、醒目,电子地图明确公厕的具体位置和开放时间;夜间开放的公厕,标识应当昼夜可识别。市政公厕应当免费提供洗手液和卫生纸,其他城市公厕提倡提供洗手液和卫生纸;有条件的城市公厕可以设置自动售货设备等便民设施。
(萧然 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