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与知名酒企产品相似的包装标识,混淆消费者,培训学校进行虚假宣传进而吸引学生,电子商务公司通过刷单炒信,大药房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房地产公司为竞争进行对比性宣传,编造、传播对竞争对手的负面评价……在市场竞争中,往往有一些经营者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起2021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披露案件背后细节。
“逈驾”仿“迎驾”被罚
2020年11月14日,当事人安徽逈驾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商丘市一印刷厂印制了1500套(1×4)和1000套(1×6)包装盒,并于2020年12月8日委托亳州市酒城酿酒实业总公司生产“百年逈駕”(酒精度:42%vol,净含量:450ml×4瓶)白酒1320件、(酒精度:42%vol,净含量:450ml×6瓶)白酒620件。
经查,该批次白酒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与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迎逈”牌百年迎驾贡白酒存在近似,两种商品的外包装箱及包装盒均采用棕色、淡金色的背景颜色拼接,拼接处形状近似,均标有“三星级”字样及六颗红色五角星且位置相同;迎驾贡酒的正面图案为“百年迎驾”艺术字、“迎驾贡酒”字样的方形印章图案以及“贡”字样的圆形印章图案三种图案的组合。“百年逈驾”白酒的正面图案也为“百年逈驾”艺术字、“三星逈驾”字样的方形印章图案、“酒”字样的圆形印章图案三种图案的组合。
“百年迎逈贡”是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迎驾及图”商标于2010年10月8日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驰字2010第453号)。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系安徽省内知名白酒企业,在安徽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一定影响,安徽逈驾酒业有限公司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2021年2月22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相关涉案白酒,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有奖促销”处处设限
2021年1月,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县龙潭店新开业,为了吸引消费者,提升自身竞争力,该店决定自1月1日起至1月31日开展“买100送200元现金券”的促销活动,针对所有持当事人会员卡的会员进行促销,会员在该店一次性购买商品实付金额超过100元后均可获赠4张50元面值的现金券。消费者在实际使用中却发现,上述现金券标有使用限制条件,必须是会员持会员卡购买商品才能获赠200元面值的现金券;必须在该店内购买商品满100元方可使用1张50元的现金券;金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参与店内其他优惠活动(指的是不重复赠券);现金券有效期限至2021年1月31日;使用现金券时单件不拆零。该店开展上述促销活动,未公布兑换规则、使用范围。
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进行了改正。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马鞍山市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刷单炒信”吸引消费者
在电商平台上,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卖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在黄山就有一家云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2020年11月2日起,要求部分员工在其经营的淘宝平台“云曼成人用品专营”天猫店进行“刷单”。
据查,其“刷单”的主要流程是利用淘宝旺旺主动联系当天在“云曼成人用品专营”天猫店下单的客户,称有店铺活动需添加微信参加。客户同意后,要求客户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淘宝APP搜索公司运营的店铺内某款产品的关键词,按要求浏览、加购物车等方式后下单购买。公司负责操作的人员会在这个订单后做标记以区分真实购买的订单。之后公司按淘宝流程发货(发货的不是下单产品,而是一些小礼品之类)。等物流到达后,操作人员通过微信联系之前下单的客户,将本金和佣金(7元左右)打给客户,并要求在淘宝上对购买的订单进行确认收货并写好评。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停止了刷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2021年2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王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