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安徽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代理人张先生从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领取了二份法律文书,一份民事撤诉裁定书,一份解除保全裁定书,高兴地对承办法官说“解封帐户,这下我们企业可以安心经营了!”。一起标的额4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杜集区人民法院站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高度,承办法官利用微信释法析理,从受理案件到撤诉结案仅用时29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1年5月,原告徐州某商贸公司与安徽某供应链管理公司签订焦炭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徐州某商贸公司从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焦炭1.5万吨,价款4200万。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向徐州某商贸公司发货10224.22吨,2021年9月3日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剩余货款1337.2万元退还至徐州某商贸公司账户。徐州某商贸公司认为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于2022年2月14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损失400万元,并且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
3月10日案件开庭审理时,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2021年9月双方的往来函件及相关补充协议,证明双方已对2021年5月买卖合同供货数量进行了变更。
开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在外地,加之受疫情影响往返不便,决定由法院居中联系,利用微信的即时通讯功能促进双方充分沟通,并且向原告委托代理人发送了双方经协商变更合同的相关参考案例。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3月14日徐州某商贸公司遂将撤诉申请及解除保全申请邮寄到法院,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李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