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又能让当事人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全省各地法院纷纷借力互联网,常态化开展网上远程立案、开庭、调解、执行等线上诉讼活动,真正将“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落实落细。
“云”审判高效便捷
“被告法定代表人,点击签名模块就可以对刚才网上开庭的笔录、调解协议进行电子签名确认。”3月25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通过华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并当场调解一起涉小微企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开庭前,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表示本人因疫情原因正居家隔离,无法到现场开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征得被告同意后,决定开展线上庭审,隔空进行网上审判。
3月29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线上审理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稳步推进,该院实施“远程+云上”刑事审判模式,对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利用远程提讯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对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措施的被告人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
“云”调解入情入理
3月28日20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凤凰山法庭法官孟娇仍坚守工作岗位,就原告高某和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云”调解。因双方当事人不能从外地赶到法院,孟娇通过视频,从法理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角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3月28日,凤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业主吴某未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至法院。由于此类案件标的额较小,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吴某,向其讲明涉诉的不利影响,希望他可以立刻履行。由于吴某人在外地,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无法前来法院应诉,经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官通过微信向吴某释法说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吴某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所欠物业费用。
3月29日上午,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曹庵法庭通过 “云”调解,在线调解成功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全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就调解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云上法庭”在线签字功能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云”执行快速结案
“感谢法官!原本担心会被疫情耽搁,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3月24日,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高效利用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黑龙江某火电公司账户并强制扣划24万余元,第一时间将执行案款划拨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现场执行受阻、委托执行受限。天长法院执行局结合实际,重点由线下转至线上,加大执行查控系统利用力度,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连日来,已通过线上网络查控,成功扣划了200万余元,及时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