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加强协作,并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先后开展了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以及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两个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两个专项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24份,提起公益诉讼7件。
专项行动之初,省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分别会签、下发了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步骤予以规范。在芜湖,无为市检察院推动当地党委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阜阳,太和县检察院推动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革命文物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并在该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点”。
在红色资源保护案件办理过程中,军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圆桌会议、诉讼等多种办案方式,督促落实整改效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军地检察机关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联合开展行动182次,与各地文旅部门等单位召开专项行动座谈会102次,与有关部门开展磋商80余次,有力提升了协同共治效能。2021年4月,岳西县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在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位于岳西县境内的刘邓大军活动旧址王家花屋这一革命文物损害较为严重,与其保护等级严重不符,遂联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岳西县文旅部门对该革命文物保护不当情形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军地检察机关又组织召开有关各方参加的圆桌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办法。不久后,该县文旅部门即制定出王家花屋革命文物修复保护方案,并安排100余万元专项维修资金。目前,该革命文物已修缮完工。在合肥,肥东县检察院与合肥军事检察院联合督促该县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和地方政府投入300万元,将位于肥东县境内的黄疃战役旧址纪念馆,整体打造成红色旅游景点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还对烈士陵园、纪念碑亭等烈士纪念设施、散葬和无名烈士墓以及重要军事活动场所广泛开展排查。宿州市现有烈士7055人,列入全市县级以上保护的烈士陵园14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43处。排查期间,该市检察机关利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技术并结合实地核实确认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勘察无死角、无遗漏。据介绍,该市两级检察机关排查中共截取卫星图片51张,利用无人机航拍7次,走访烈士陵园14处,纪念设施38处,共发现问题线索9件,立案4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
据统计,在两个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先后共投入中央资金9749万元、省级资金3000万元,对108处保护不善的革命文物进行了修缮整改,对1655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含零散烈士墓)进行了迁移,另外还整修2000余处,迁葬集中管护率达82.9%。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