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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子女抚养纠纷 排除重新犯罪隐患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阅读量:10000 2022-04-13 14:33:18

王某是五河县沱湖乡某村村民。王某和前妻马某因感情不和在2013年到县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两个未成年儿子跟王某生活,马某每月付1000元生活费,但是不久王某外出打工长年不回来,也不给子女生活费,两个儿子就一直跟马某生活。王某和马某至今未复婚,未在一起生活。王某在2020年在外省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在某监狱服刑,于2021年6刑满释放。

马某见王某刑满释放后回家,就将两个儿子送给王某。大儿子在某职业中专念书,小儿子念小学。由于王某长期不和儿子在一起生活,另外由于他教育孩子方法不当,两个儿子对此有逆反心理,很长时间不理睬王某,不想再跟王某生活。王某很着急,于是要把两个儿子送给马某,但遭到马某拒绝,双方发生口角。马某说她己组成新的家庭,不同意接受。王某向马某要生活费,马某指责王某多年不给两个儿子生活费,不同意给付生活费。

沱湖司法所在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时掌握了这一矛盾信息,就联系乡专职调解员老王调解。老王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有关情况。3月7日,老王将双方召到沱湖司法所调解。老王劝导双方要以培养教育子女为重,不要互相推诿扯皮,而使子女辍学,误了子女前程。经过老王耐心细致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两个儿子继续跟王某生活,马某每月付1000元生活费,马某对子女有探望权。在调解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不仅化解了安置帮教对象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消除了矛盾纠纷隐患,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及时预防了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杨庆国 王芳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