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蒙城县司法局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切实筑牢特殊人群管理防控堤坝。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传染病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科学应对疫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营造科学防控疫情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与疾控部门的联系,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疑似或确诊病例,要立即按要求报告。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核查请假外出前往、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人员接触情况。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疾控部门确认的密接、次密接者有交集的,要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要求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三是严格外出审批管理。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做到“非必要,不离蒙”,对于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谁批准,谁负责”的要求,按照规定及时将批准外出情况逐级报告,遵守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规定,加强与外出目的地的疫情防控部门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疫情风险。
四是暂停集中集体活动。疫情期间,暂停社区桥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教育、集中公益活动等聚集性集体活动。有关活动可以采取实地走访、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和网络教育等手段,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五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到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相关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县社区矫正机构。同时,疫情期间要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截止目前,全县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均未发现有新冠病毒疑似或确诊病例。
(李想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