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启动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
此次推荐的是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村和2020年以后完成“村改居”的城市社区。推荐的基本条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同时,明确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得好、成效明显,作为这次命名推荐的重要条件。
近年来,我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督导和跟踪问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1个,“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7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104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35%。
(通讯员 管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