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应在许可的营运区域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标准,根据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车费。而少数外地出租汽车却耍起“小聪明”,不仅在合肥市区从事异地营运,还在计价器上“动手脚”。近日,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查处了一起出租汽车驾驶员涉嫌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
4月21日9时32分,市交通执法支队治超大队在站前路与全椒路交叉口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皖A25T**出租汽车暗藏“猫腻”。“这台车是庐江籍出租汽车,车辆和人员证件齐全,但计价器显示的起步价金额却为10元。”执法人员介绍,按照计价规定,庐江出租汽车的起步价应为6元。因涉嫌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法人员依法对私自调整的计价器等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并对该车驾驶员赵某某进行立案调查。
据介绍,少数庐江、舒城等地出租汽车驾驶员受利益驱动,在市区从事异地营运,甚至私自将计价器调整为合肥出租汽车的计费标准,绕路、乱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扰乱合肥市区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始终保持对出租汽车异地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汽车站、火车站等为重点区域,通过路面巡查、联合执法、错时执法等方式,持续对外地出租汽车在市区异地营运、私自调整计价器等行为开展整治,不断净化合肥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市交通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搭乘异地营运出租汽车若出现绕道、宰客或其他纠纷,乘客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发现异地营运等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投诉。
(史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