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因“飞线充电”等不当操作引发的火灾事件频发,极大影响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召开诉前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推动“飞线充电”顽疾从“治标”向“治本”推进。
该院在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公益巡查时发现,多个小区存在电动车停放在公共区域、私拉电线充电等现象。该院立即对该线索予以立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邀请潜山市应急局、消防大队、公安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参加,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三定方案”,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别向各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多部门协同履职。
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联合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整治行动;通过张贴安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潜山市住建局采纳了检察建议提出的“区别对待,有序推进”整改方法,先行拨付259余万元在全市城区35个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车充电库(棚)99组,充电桩位419个,并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长效管理。同时,该局已专题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续投资960万元的计划,增设电动车充电桩(棚)8688平方米,做到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基本覆盖,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问题。
(通讯员 储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