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颍泉区司法局通过充分了解需求、优化帮扶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和落实帮扶政策等举措,妥善安置一名重病“三无”刑满释放人员,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2022年4月12日,颍泉区司法局接到青山监狱通报:服刑人员张某某将于4月16日刑满释放,请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颍泉区司法局及时对张某某的家庭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经走访得知:张某某的父母均已病逝,张某某已离婚,儿子尚在学校就读,全家无经济收入。张某某的哥哥生活拮据,家庭条件较差,不能为张某某提供帮助。张某某是典型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4月16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颍泉区司法局及时与青山监狱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张某某接回。考虑张某某患有重大疾病,左半身瘫痪且无人照顾的现实情况,颍泉区司法局协调中市街道办事处及张某某所在社区将张某某安置在养老院,并协助办理社会救助申请手续,切实保障张某某基本生活。
鉴于张某某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为及时解决张某某释放后救助金发放问题,4月21日,颍泉区司法局协调银行、社区等单位人员到养老院为其办理银行卡。了解到张某某因身体原因洗澡不便的现实困难,颍泉区司法局又协调志愿者上门为其做好帮助工作。接下来,颍泉区司法局将继续联合中市办事处,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持续做好张某某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张某某消除负面心理、重拾生活信心。
(刘启蒙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