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对2名社区矫正对象拟给予表扬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等参加。
2022年4月18日,口孜镇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回家途中,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奋力一跃跳进水中,救下落水的村民刘某,并将其滑落水中的三轮车抢救上岸,挽救了村民刘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同时在2022年4月5日至4月15日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王某主动申请加入抗疫志愿者,表现突出,为感谢他在疫情防控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所作出的贡献,共青团颍东区委员会特颁发了《纪念证书》。
疫情防控,责无旁贷。社区矫正对象来某2022年4月2日至4月30日,在疫情防控期间他的身影“穿梭”于多个疫情防控卡点,维持秩序,值班值守,不分昼夜,服务社会,同时他先后多次给村委会捐赠抗疫物资,在工作中得到了村干部的好评。在生活中,他还是一名中青蓝天救援队志愿者,热衷公益活动,用自己的力量服务他人。
听证会上,颍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2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突出表现。经过听证,各方一致意见同意依法对该2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表扬。此次,在全区系首次公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听证工作。
此次提请表扬听证,是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配合的具体表现,也具有弘扬社会正能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公民责任意识,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意义。(李瑞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