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由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田晓鸣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一案,在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田晓鸣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参加诉讼,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干警参加了旁听。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田晓鸣在任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执行庭(局)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6.6149万元,数额巨大,并在相关案件的审理、执行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田晓鸣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予以暂予监外执行,情节严重。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田晓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田晓鸣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田晓鸣作了最后陈述并表示忏悔。法庭宣布择期宣判。(毛义伟 记者 袁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