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获悉,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了《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部门也先后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支持政策。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艳辉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据介绍,为统筹推进我省乡村生态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启动编制工作;同年11月,在成员单位提供素材和对基层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实施方案(初稿)》,后经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今年2月25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实施方案(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修改完善的《实施方案》于3月24日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实施方案》采用“1+1”方式,配套制定《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实施方案》从面上对安徽省推进生态振兴提出宏观指导性要求,以乡村生态振兴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建设方案》对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探索建立生态振兴机制和建设模式。
孙艳辉在发布会上表示,《实施方案》立足安徽省情,聚焦重点领域,明确“十四五”期间生态振兴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不落俗套,屡有创新。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路线图和进度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以钉钉子精神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紧盯近期、兼顾长远,围绕生态振兴重点工作,提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立足当前发展阶段,聚焦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积极防范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坚持突出重点、分段推进,加快解决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黑臭水体、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农用地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治理成效。
充分衔接相关规划、政策,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安徽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相关规划政策的协同联动,调动各部门力量,融入各领域工作,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加强统筹,拓宽多元化资金渠道。加大乡村生态振兴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同时,鼓励按照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理念,推动落实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等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大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以市场化手段,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与区域开发等经营性项目同步设计、一体实施,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融资模式。(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