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今年以来,桐城市民政局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持续深化推进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作用,确保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该市致力构建“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形成以市、镇(街道)、村(社区)人员为基础,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救助主动发现队伍,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内,实现社会救助无盲区的目标。聚焦社会舆论热点,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排查行动,重点将精神障碍患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等纳入排查范围,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经排查,全市现有精神障碍患者2591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1人。走访排查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5273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26名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该市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调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和补贴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灾情影响。目前,该市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分别为658元/月·人、680元/月·人,同比提高4.8%、4.6%。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适度拓宽特困对象范围,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适当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将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持续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强化对低收入人口预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及时将346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以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构筑民政防止返贫致贫“防火墙”,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性”生活难题。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桐城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类别以及救助标准,参照救助对象类型、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突出对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力度,重点关注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医疗必需支出增加的生活困难家庭,按照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月低保标准的10倍给予救助,进一步解决了临时救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标准制订不规范、救助水平偏低等问题。针对不同的救助类型,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简化确认手续,可不开展民主评议,待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明确急难型临时救助从发现、受理到发放临时救助金,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截至发稿前,该市累计救助45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3.78万元,其中主动救助17 人共3.3万元。(方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