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滁州市“四字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
聚焦要“准”。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核心是打造阳光政府,公开运行权力,2021年,全市共公示执法案件34976件。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核心是规范程序,通过扩大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核心是依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牢牢守住法律底线。
要求要“严”。执法公示方面,既要坚持全面公开,又要突出重点。要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权力行使进行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配备执法记录仪5862台,确保文字和音像记录客观、真实、完整,保证执法环节不缺失。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应审尽审、严格把关”的要求,做到程序严格、内容全面,确保审核不走过场。
措施要“实”。执法公示方面,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确保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建立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全市配备法审人员621人,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经得起检验。
效果要“好”。围绕“三项制度”的推进实施,进一步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打造工作亮点,将工作成果体现在工作机制、执法方法、典型案例等方面,总结并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滁司宣)